為支持非國有中小企業應對疫情帶來的生產經營困難,根據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市國資委《市國資委關于本市國有企業減免中小企業房屋租金的實施細則》文件精神,上海建科集團對所屬物業2020年2、3月租金減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實施主體
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本次租金減免的實施主體。
二、適用對象
已簽約承租上海建科集團的自有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非國有中小企業(以下簡稱“中小企業”)。其中,中小企業范圍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有關規定,根據所屬行業予以確定。
三、租金減免方式
1.根據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進行減免,由出租企業免除2020年2月、3月兩個月租金;對于簽約承租期限在2020年3月31日前到期且不續租的中小企業,按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實際租賃天數免除相應的租金。
2.出租企業未收取2020年2月、3月兩個月租金的,免收相應的租金;已收取2020年2月、3月部分或全部租金的,按照有關會計準則,合法合規與中小企業協商免除相應租金的具體方式。2020年2月、3月屬于租賃合同約定免租期內的,免租期作相應順延。
四、申請與受理
1.申請人向與其簽署租賃合同的出租方直接提交如下資料:
(1)免租申請;
(2)申請人的營業執照、控股股東名單及股權比例;
(3)申請人與出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
(4)申請人2019年審計報告;
(5)其他與審核認定相關的資料。
2.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9:00—17:30
3.受理方式
網絡受理和現場受理,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蓋章原件于申請截止日前書面遞交。
4.申請截止時間:2020年3月31日
五、咨詢與監督
咨詢監督單位:上海建科集團綜合管理部
聯系人:吳傳元
聯系方式:64390809*281
電子郵箱:wcy@jkec.com.cn
六、其他事項
上海建科集團保留對支持疫情防控減免租金方案及未盡事宜的最終解釋權。本實施方案在執行過程中如遇上海市政策調整的,上海建科集團有權對本方案進行調整。
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5日